返回 打印

5名公职人员以采购人代表身份参与评标,领取评审费8300元被罚!

[!--writer--]  2024-03-18  [!--befrom--]

 5名公职人员以采购人代表身份参与评标,领取评审费8300元被罚!

 

 

云南某市区纪委监委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时,发现5名公职人员以采购人代表身份参与评标,并领取了评审费,最终被批评教育,违规领取的8300元评审费被追缴。究竟发生了什么?

 

01
基本情况

1)区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副主任朱某在该区牲畜口蹄疫疫苗采购项目招标等项目中,先后8次以采购人代表身份参加评审并领取评审费1800元;

 

2)区中医院后勤设备科主任徐某在参加该区医院绩效优化及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管理咨询等项目中,先后4次以采购人代表身份参加评标领取评审费1700元;

 

3)区人民医院采购科主任周某在该区医院新生儿暖箱、心电监护仪、空气消毒机等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中,先后7次以采购人代表身份参加评审并领取评审费2800元;

 

4)区人民医院设备科职工李某先后4次以采购人代表身份参加该区医院采购3264层螺旋CT、多功能手术牵引床等医疗设备项目招标采购并领取评审费1600元;

 

5)区某博物馆馆长李某受主管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委派,以采购人代表身份参加该区某纪念馆展览陈列项目招标评审并领取评审费400元。

 

02
处理结果

最终,云南某市区纪委监委决定,对5名公职人员参与政府采购评审并违规领取评审费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追缴5人违规领取的评审费8300元。

 

03
案例延伸

《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动报酬支付暂行办法》(云财采〔201710号)第十条:评审专家以外的人员,包括采购代表和派出的监督人员,均不得获取评审劳动报酬。

 

 



/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5&id=6226963